张家口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5 年度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

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4-11-01    

按照《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管理办法》(冀工发【202316 )相关规定,市总工会决定,正式启动2025 年度第十八期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。本期互助活动针对筹备时间、名册录入、募 集资金、上解方式、参与范围、申报资料等进行了调整,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筹备时间

2025 年度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筹备时间,从2024 11 1 日开始至12 10 日结束。逾期后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延期补缴补录。

()启动准备阶段:2024 11 10 日前完成

各级工会要结合市总工会通知制定计划,从开会动员、政策 宣传、核定人员、上传名册、资料核准、募集资金、参与范围等 各个环节进行周密部署。

()名册录入阶段:2024 11 30 日前完成

基层工会名册上传系统,须按照市总工会组织隶属关系上报。 各县区、各产业、各集团公司、市直机关、各局机关工会下 属单位名册上传到各单位系统后,再汇总上传、报送市总工会。

()募集资金阶段:2024 12 10 日前完成

各县区、各产业、各集团公司、市直机关、各局机关工会所募集资金,全部汇总上解到市总工会医疗互助账户。

1募集资金。本期活动开始,市总工会不再收取以职工个 人名义缴纳的互助金(个人缴款视为无效),职工个人负担部分, 由所在单位统一收取后存入本单位工会账户中,再由单位工会公 对公转款到上一级工会(备注:第十八期互助金)

2、上解方式。基层工会募集资金,须按照市总工会组织隶 属关系上解。

1各县区、各集团公司、市直机关、各局机关工会下属单位 募集资金先上解到各单位工会账户中,再汇总上解到市总工会医 疗互助账户;

2产业工会下属单位募集资金上解渠道不变,公对公转入市总工会医疗互助账户。
3、缴费收据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从2025年度第十八期开始,

全市各级工会收取互助金后,不再开具发票,以银行结算凭证入账。

()资料报送阶段:2024 1211-20日完成

各县区、各产业工会、各直属基层工会将参加互助活动的银 行转账单、单位汇总表、纸质版名册、电子版名册报送到市总工会权益保障和法律工作部411(名册从系统内导出打印)

纸质版名册须盖本单位工会、上级工会公章和各级工会经办 人签字,电子版可携带U 盘拷贝或发送邮箱(zjkfbb@163.com) 系统内、纸质版、电子版名册须一致。

()实施补助(救助)阶段:2025 1 1 -12 31

按照《张家口市总工会2025 年度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 动实施办法》规定执行。

二、参与范围

1、市总工会所属各级基层工会在职职工,由所在单位工会 组织统一参加(不包括离退休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职工)

2、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关系,且由用工单位支付 工资的各类人员,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,可以在用工单位由工会 组织统一参加(不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职工)

3、劳务派遣人员接受双重管理。原派遣单位已成立工会的, 到原单位参加互助活动,原派遣单位未成立工会的,与用工单位 发生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,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,可以在用工单位由工会组织统一参加(不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职工)

4、参加人员以2025 1 月工资表涉及人员名单为准。三、申报资料

2025 年度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,取消了《诊断证明》申 报资料,新增了医保类别是《城乡居民医保》的,须提供与用工单 位签订的劳动时间一年以上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工作依据申报资料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高度重视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覆盖面广,长期以来得到 广大职工群众的认可和支持。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该活动对于减 轻职工医疗负担,建成覆盖全民、保障适度、可持续多层次的 医疗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, 广泛组织和发动在职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。

2、积极宣传。要积极开展多渠道的宣传工作,对救助成效、 典型案例、互助政策、参与方式等进行广泛宣传,要引领职工积 极主动参与活动,切实做到活动政策众所周知,吸引更多单位在 职职工参与到活动中来。

3、强化服务。各级工会要加强人员配备,进一步增强责任 意识和服务意识,为职工提供优质、高效、便捷的服务,各县区 总工会、各产业工会、各直属基层工会要广泛发动,做到应参加 尽参加。

4、提高效能。各级工会负责该活动人员,要认真学习掌握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政策,特别是职工医疗互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,要熟练掌握软件系统申报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,保证新
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平稳有序运行。

5、强化责任。各级工会组织既要积极探索提高在职职工参 与率,也要严格把好入口关。对发现欺诈、舞弊行为的个人 和单位,取消本人申报资格,不予补助救助。对已发放补助救助 金的,予以追回,并追究经办人、当事人及单位责任。

五、政策咨询

1、本单位工会及所属各县区、产业工会。

2、市总工会联系人:李 宏0313-2010990

附件:张家口市职工医疗互助金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