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2年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

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2-12-03    

各分工会:

一年来,学院各分工会组织紧紧围绕我院中心工作,认真履行职能,积极开展活动,充分发挥作用,涌现出一批工会积极分子。为了总结经验,激励先进,进一步促进我院的基层工会工作,院工会决定评选、表彰一批工会积极分子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团结同志,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,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
二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
1、全院工会会员;

2、由各分工会评选,分工会人数多于40人(含40人)评选2人,少于40人评选1人。

三、要求各分工会于12月7日前将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交于院工会办公室。

工会委员会

2012年12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