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2-12-24 作者:工会
根据我院《关于使用福利费对特困人员救助的规定》,经本人申请,部门核实,学院生活福利委员会研究,决定对以下困难职工给予补助。现予以公示。
张洪亮:2000元 马洪斌:800元
武翠兰:500元 赵书银:500元
徐伟朴:500元 刘志福:500元
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生活福利委员会
2012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