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:
一年来,学院各分工会组织紧紧围绕我院中心工作,认真履行职能,积极开展活动,充分发挥作用,涌现出一批工会积极分子。为了总结经验,激励先进,进一步促进我院的基层工会工作,院工会决定评选、表彰一批工会积极分子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积极组织本部门广大会员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善于团结同志,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,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二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1、全院工会会员;
2、分工会人数多于40人推选2人,少于40人推选1人。
三、要求各分工会于11月26日前将本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交于院工会办公室。
工会委员会
2010年1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