冀工发〔2015〕28 号
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财务工作的意见
(2015 年 9 月 18 日)
为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,促进基层工会建设和工会事业的
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
会计法》、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》和《工会会计制度》等规
定,制定如下意见:
一、 基层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
1.坚持依法理财、服务职工、勤俭节约和民主公开的指导
思想。工会经费使用坚持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,
严格经费管理,杜绝奢侈浪费,合理有效使用资金,为基层工
会开展各项活动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。基层工会主席对本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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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的财务工作负责,应当重视建立完善财务制度,支持财务
人员依法开展工作。
2.坚持经费依法独立的原则。根据《工会法》及《河北省
实施<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>办法》中关于工会经费独立管
理的规定,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各基层工会,应当单
独开立银行账户,依据《工会会计制度》独立核算,不得与单
位行政或党、团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核算,各项开支由工会
主席“一支笔”审批,不得由单位党政领导或其他人员越权审
批工会经费支出。对不具备开设独立账户的人数较少的基层工
会,可以实行报账制,由上级工会代为核算和管理。
二、夯实工会经费基础
3.依法收取会员会费。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和全国总工
会有关规定,凡加入工会组织的会员每月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
0.5%交纳会费。各基层工会要按照有关规定,督促会员及时足
额缴纳会费。
4.依法足额收缴经费。已列入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企事业
单位,基层工会要积极与行政协调,确保行政按时足额申报并
缴纳应由地税代收的工会经费,市、县级工会要及时返还基层
工会分成经费;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,基层工会要主动与行政
协调,确保留成经费及时划拨到位。实行自收经费的单位,基
层工会应积极争取行政足额划拨 2%工会经费,并按规定比例
足额上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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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积极协调争取行政补助。基层工会开展活动和业务工作
经费不足时,可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
程》和国家有关规定,向所在单位行政申请补助。
三、严格实行预决算制度
6.各项经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。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
服务和工会活动。按照“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、勤俭节约、合
理使用”的原则编制预算。细化预算项目,严格按预算控制各
项支出。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。严禁账外账和以各
种方式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。
7.严格执行预决算编报程序。年度预决算报表须按《工会
预算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,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,
并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,于次年1月底前报上一
级工会审批或备案。确因工作需要,预算调整应当履行相同的
审批程序。
四、规范经费收支管理
8.严格确定收支范围。严格按《工会会计制度》规定的收
支范围办理经济业务,工会经费应当主要用于为会员及其他职
工开展教育、文体、宣传等活动、维护职工权益和工会业务工
作方面的支出。组织对优秀学员奖励时,应以精神奖励为主,
物质激励为辅。面向会员发放的福利应严格执行全总和省总
《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》的规定。应由行政
负担的费用不得列入工会经费开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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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坚持合法合规使用。建立开支报销等项财务制度,严格
履行规定的报销程序,重大支出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。
基层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,不得支付社会摊派
或变相摊派的费用,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、经济担
保和抵押,不得利用工会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偷逃税款、套取
现金及其他违法活动,坚决制止借用工会账户进行资金流转以
及各种变相向职工发放现金和实物的行为。
10.实行民主公开。基层工会要建立“账目公开、接受监
督”的民主理财制度,增加工会经费使用透明度。工会经费收
支账目要半年或一年向会员公布,主动接受同级和上级工会经
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。
五、健全会计基础工作
11.合理配备财会人员。选配具有合格会计资质的人员从
事会计工作,规模较大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工会财会人员,兼职
工会财会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,避免频繁变动。支持工会财
会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,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,
提升财务会计规范化水平。
12.提高会计核算质量。按《工会会计制度》规定,会计
核算要及时真实反映。严格按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使用
现金,对超出1000元的支出使用转账结算;原始发票应当合规
合法,杜绝白条入账;不得转让、出借、代开、买卖、销毁、
涂改工会经费、捐款捐物等专用收据,妥善保管会计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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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加强资产管理。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登记入账,规范固
定资产报废、报损等处理程序,每年定期盘点,确保账实相符。
工会组织合并,其财产、经费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;工会组织
分立的,其财产、经费按职工人数比例进行分配;工会组织撤
销、解散的,其会计账册、报表、档案和清偿债务后剩余的经
费、财产应移交上级主管工会。
六、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服务与监督
14.加大对基层工会工作的经费保障。市、县级工会要围
绕加强基层工会建设,在促进基层工会教育引导职工、推动改
革发展、履行维权职责、协调劳动关系、服务职工群众等作用
发挥方面,加大资金投入。对基层工会开展活动可给予一定的
补助。
15.加强对基层工会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。按照下管一级
的原则,各市、县级工会要切实履行对所属基层工会财务工作
监管职责。通过预决算审批、财务大检查、年度审计等方式,
严肃财经纪律,强化财务管理,确保工会经费安全运行和有效
使用。
(此件发至各市总工会,省直机关工会,省各产业工会,省总对口单位工会,省直管县、市总工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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