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章程》的决议

     发布日期:2007-04-24     作者:工会

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经认真审议了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章程》。

大会认为,有关部门起草的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章程》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国务院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符合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切实我院的实际情况,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。《章程》对学院的办学宗旨、办学目标、发展规划、管理体制和职责权限等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,对于推进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,规范学院管理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大会决定批准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章程》

大会要求,全院党政各部门、各系部、全体师生,要认真学习《章程》精神,严格按照《章程》办事,加强各项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实现规范管理,促进规范管理,促进学院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